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
水保监理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委员会关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水保监理及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概况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接已建的******街道,东坡区多悦镇、三苏镇,丹棱县杨场镇,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峨眉山市双福镇,止于峨眉山市绥山镇,接已建的乐峨大道,路线全长81.48公里。
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22598.63米/62座,其中特大桥5416.8米/4座,大、中桥17181.83米/58座;设置涵洞及通道225道;设置隧道2975米/1座,为长隧道;设置互通式立交14处,其中枢纽互通6座,一般互通8座;设置分离式立交23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路段管理处1处,收费站9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8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9条,共计20.537公里。全线占用土地829.45公顷。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木城枢纽互通段(65.93公里)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米;木城枢纽互通至终点段(15.55公里)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梁和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0.75×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丹棱互通、峨眉枢纽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谢家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9米;千佛岩互通连接线分段采用不同技术标准,分别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和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两河口、秦家、万胜、杨场、马村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水保监理及监测服务,共划分为SBFW 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标段内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含咨询)、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详见下表:(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
监理及监测 服务范围 |
桩号及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量 |
|
SBFW |
成峨项目所在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 |
K0+000~K81+480(81.48㎞) |
完成标段内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含咨询)、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
注:具体桩号、工程量、工期安排以批复的施工图和招标人实际任务安排为准,不得因里程桩号变化调整中标合同价 |
(1)水土保持监理(含咨询):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含咨询),并定期提交监理分析报告,提交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等工作。
(2)水土保持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交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敏感区域应当布设固定监测设备,监测设备应当满足数据记录与提取。
(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到变更相关标准时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工作,协助送审以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等工作。
2.4服务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并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其中预计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36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24 个月,合计60个月。
投标人应考虑项目工期、里程、作业点分散及分阶段监理、监测等对人员的安排以及对监理、监测费用的影响。
2.5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一级机构。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1.3业绩要求:
(1)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 担过1个长度在40km以上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 担过1个长度在40km以上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注:a.“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b.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下同。)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必须包含“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至少在1 个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拟投入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依法应当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公路建设”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2022年1月1******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5)不得存在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状况(提供承诺函);
(6)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况(提供承诺函);
(7)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2)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3.1.1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3.1.2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业绩累计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3.1.3业绩要求。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业绩;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
④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⑤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全部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为准。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标段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有限公司。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6 月 11 日 00:00 时至2025年 7 月 2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进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后,从“招标中标”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5年 7 月 2 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2 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整。
7.2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发布。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规〔2024〕7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3号
电 话: ******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198号行政楼1-4层
邮 政 编 码:620000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
邮 政 编 码: 610041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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