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承接东乡县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项目钢材、钢制品与混凝土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GSJLLZ-2025-025】),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询比方式对“******有限公司承接东乡县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项目钢材、钢制品与混凝土采购(二次)”进行询比,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1.2建设地点:临夏市东乡县。
1.3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10日内。
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5技术标准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税率 | 标段预估额度 (含税) (万元) | 成交人数量 | 成交份额 | 备注 |
标段1 | 13% | / | 1个 | 100% | 根据项目所在地当月公布的钢材市场价格为基数在此基础上优惠,并以优惠率的形式进行报价 | |
商品混凝土 | 3% | 78.153812 | 1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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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数量进行适当调整,数量增减幅度在10%之内。 |
1.6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7报价要求:
标段1:供应商根据合同签订日项目所在地当天公布的钢材市场价格为基数在此基础上优惠,并以优惠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含税税率13%)。
标段2: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8.153812万元人民币(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所投标段询比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费用(包括制造、检验、包装、装车、运输、验收、第三方复检以及其他需提供服务的全部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备注 |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
其中一项不满足取消询比资格 | |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并按询比文件“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提供。 | ||
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扫描件或复印件;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响应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响应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5.标段1:若供应商为钢材生产商,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标段2:供应商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资质。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声明为准)。 | ||
7.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如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 ||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20日0时00分至2025年6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获取。
4.2.1线下的方式获取,供应商应委托代理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下登记资料(1份)。
(1)报名信息收集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标书费支付凭证。
报名信息收集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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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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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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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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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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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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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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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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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类型(普票/专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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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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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标●项时,请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开票信息有误或无法退付保证金,请自行承担因修改导致的延期等后果。 |
4.2.2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时,供应商须将以下签章齐全的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支付凭证、报名信息收集表)******,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
4.3 询比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电汇方式支付,电汇时请填写供应商公司全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未按要求填写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购买************银行:交******银行兰州城关支行,账号:************13048)。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日上午9时00分 。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甘肃通信服务大厦1709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③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④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媒介上发布,若以上平台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以中国通服采招门户发布的内容为准,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41号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16楼
联系人:郭静
电 话:******
邮箱:******98@qq.com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通服甘肃公司市场部,联系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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