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场所管理需要,越秀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符合资格的机构承接物业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民政局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地址:越秀区六榕路127号、越秀区水荫路110号。
(三)项目经费:最高限价(人民币)47.49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越秀区民政局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需求》(附件)。
(五)服务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
(三)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
(四)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遴选。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符合承接机构资格要求第(一)款规定的书面声明;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资质证明;
(六)财务状况报告;
(七)服务方案、报价表(须对越秀区六榕路127号、越秀区水荫路110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分别报价);
(八)机构简介(近五年如有参与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并获得荣誉的,请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在管项目(如有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服务经验的,请至少提供一份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的复印件)等。
报名材料须制订成册(封存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报名方式
参加遴选的机构须将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部分资料需核对原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1月26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日时间每天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民政局五楼504室(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刘先生020-
******。
六、评审方式
越秀区民政局将成立评审小组,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对参加遴选机构的服务、商务、价格、信用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1家承接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通过定点议价方式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并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
越秀区民政局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