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有限公司14万吨HW08类和3万吨HW49类危废处置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14万吨HW08类和3万吨HW49类危废处置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柳城经济开发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45165.81平方米(67.75亩),总建筑面积14585.35 平方米,其中:建设油泥生产车间12000平方米,建设办公楼2585.35平方米,油泥池子30000立,并建设场地内绿化、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购置危废处理设备和四氯化硅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置利用10万吨油泥、3万吨含油包装物、1万吨废矿物(机)油,处置3万吨HW49类危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s/19G2rT3U8Xhsu2hrj2rFqcw
提取码: ubu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①建设单位联系人:金******有限公司;③电子邮件:******。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