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9号
联系人:覃伟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综治视联网网络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WZZC2025-C3-220043-HCZX
采购人名称******委员会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综治视联网网络维护服务(WZZC2025-C3-220043-HCZX)”项目质疑函一份,落款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我公司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调查,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我方就贵公司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导致我方无法及时知悉变更信息并修改投标文件。现就投标文件因编号不一致被否决一事,提出正式书面质疑,并请求依法重新评审我方投标文件。
质疑事项答复: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项目经由财政管理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款以及“关于指定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的通知(桂财采【2016】34号)”的规定,我公司在2025年6月9日依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发布时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距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不少于5日前的规定完成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发布(详见附件1)。因此,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并没有影响潜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推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有限公司的人工客服(电话:95763)进行详细咨询,并获得该平台以手机短信发给我公司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经政采云平台人工客服对后台核实回复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方面,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文件更正”项(栏)对所需更正项目的内容进行编制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详见附件3),平台自动将更正内容发布(推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详见附件1)。
2、潜在供应商方面,在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发布后,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会收到政采云平台发送的短信内容提醒,并同时在潜在供应商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参与的投标项目推送更正信息提示,被推送更正信息的“【WZZC2025-C3-220043-HCZX】-综治视联网网络维护服务”项目名称前面有一个橙色的“更”字图标提示。
(四)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贵公司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第27页第一款第14项要求编制,磋商小组依法对贵公司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30日
附件信息: